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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效合一,“新消费”洪流下的终极命题!

    品效合一就是要求消费者立马行动起来,看到消息后立马做出反馈。

    品效合一,“新消费”洪流下的终极命题!

    广告界有一句堪称经典的名言:

    “我明知道我的广告费有一半是浪费了,但是我从来不知道浪费的是哪一半。”

    在过去,品牌主都约定俗成接受了“广告费必须浪费一半”的事实,尽管很不愿意但却也无可奈何。不过,随着广告预算尤其是品牌广告预算的削减,品牌主对销量的转化变得越来越看重。

    简单的说,既要实现品牌声量的增长,同时又能带来销量的转化。

    即所谓的“品效合一”!

    在我看来,“品效合一”作为未来的发展趋势,广告预算削减只是表面现象,真正的原因是消费的底层逻辑变了。

    在过去,无论是传统门店还是线上渠道,都是“人找商品”的逻辑,但如今,随着新消费的到来,渠道和媒体都发生了变化,以直播和社交电商兴起为标志,传统的“人找商品”已经变成了“商品找人”。

    正因为如此,无论接受与否,品效合一都应该被品牌方和广告方所接纳。哪怕将来广告预算变得宽裕了,也应该继续践行品效合一的理念。

    品效合一的背后逻辑:新消费来了!

    为什么传统消费必然伴随着广告浪费?

    原因在于,由于渠道和媒体的分离,绝大多数的消费者都需要经历“知晓——理解——接受——购买”的阶段。也就是说,消费者从看到广告到真正做出购买行为,通常有一个时间差。

    正因为如此,品牌才需要营造铺天盖地的广告效果!

    否则,即便消费者跑到了货架边,也很有可能由于时间的推移逐渐淡忘了品牌,而选择了其他产品。

    在这样的背景下,广告费用的浪费不可避免,品效难以实现合一。

   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,正是基于这样的逻辑,广告人士才对“品效合一”的观点嗤之以鼻。在他们看来,广告就应该追求长期效果,为品牌价值服务,而不是追求短期销量。当然,在这个“追求长期效果”的过程中,广告方顺带赚的盆满钵满!

    也就是说,出于利益的考量,广告方也绝不会承认“品效合一”的合理性。

    在新消费环境下,传统媒体演变成了“新媒体”,传统渠道演变成了“新渠道”。而且,随着“新媒体”和“新渠道”的越来越趋于融合,消费者从看到广告到做出消费决定的路径,不仅时间变得越来越短,而且连地理距离也变得越来越短。

    这就为真正践行“品效合一”提供了土壤!

    “知晓”即“购买”,品效合一正确的解锁姿势

    提到品效合一,很多人自然而然的就联想到,不就是在广告中加个链接或者二维码,消费者点击就可以直接购买。

    NO!

    在我看来,这仍然是传统消费的广告思维!

    尽管表面上看,通过加入链接或者二维码的方式,媒体似乎就具备了渠道的功能。但在实际生活中,你见过有人在地铁、公交车、电梯这些场所扫描二维码吗?即便有,我相信也不是为了购买而点击。

    因此,简单加了个二维码或者购买链接,其实是徒劳的。

    那么,该怎么践行品效合一呢?

    不妨以“口红一哥”李佳琦为例。

    由于超强的带货能力,网上有评论称“天不怕地不怕,就怕李佳琦说‘Oh my God’”。通常情况下,只要是李佳琦强烈推荐的口红,就连线下店铺也会被抢购一空。

    可以说,李佳琦诠释了品效合一的正确姿势。

    无论是观众还是消费者,只要在第一时间看到“李佳琦的直播”,便会产生购买的欲望和冲动。紧接着,只需要李佳琦提供购买链接,那么转化立刻就能够得以实现。即便没有提供链接,消费者在这种购买欲望的刺激下,也会主动的打开淘宝、京东或者其他购物APP。

    换言之,贴二维码和购买链接只是表象,真正的内涵是:

    通过“品”的宣传,立马能够激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,实现“效”的转化。在这个过程中,“品”才是真正的关键所在。

    但我们看如今的广告,仍然停留在传统广告的思维方式上。要么又臭又长消费者完全无感,要么就是过于高大上不明觉厉,总之不能立即激发购买的欲望。

    甚至某些电梯里的广告还在开历史的倒车,试图通过封闭的环境,让观众无法拒绝广告的洗脑。但试问,这样的广告真的“有效”吗?

    本质上说,品牌主和广告人士并没有领会到“渠道和媒体正在无限趋于融合”这句话的真谛所在。他们仍然试图通过不断的重复和洗脑,让消费者记住品牌,进而产生消费行为。

    说到底,是思维的落后。

    移动互联网:为品效合一的实现提供了解决方案

   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,传统“知晓——理解——接受——购买”的路径被打破,取而代之的是“知晓——查找——购买”。

    作为消费者,你只需要一部智能手机,就能够完成所有的步骤。

    怎么理解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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