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消费升级和电商服务质量的升级,相比传统电商平台,社交电商正焕发着前所未有的生机,同时也面临着难以想象的挑战。而在社交电商祛魅化的过程中,社交电商平台的未来也会越来越清晰。
对于社交电商,有人神话、有人妖魔化,也有人不care。但无论你怎样看待,该来的总会来。作为一种新的商业形态,社交电商的力量让人兴奋中带着担忧,欣喜中带着害怕,困境中看见新的希望。无论怎样,作为一种新的商业形态,社交电商的力量不容忽视,我们不可妖魔化、不可神话,当然,也不可忽视。
新商业的发展总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,就好比一个新生事物如果是完美的那就是上帝的BUG。看看最近如日中天的社交行业,一方面在巨头中求生存,另一方面还要面临质疑和“涉传”这把利剑。虽然行业的发展有不少的阻碍,但好在监管部门的包容性监管,让一切还存有希望。
尤其是近日国务院还审议通过了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(草案)》,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,条例为市场和企业释放出了发展创新的良性信号。
值得注意的是,条例特别提出,要“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的监管”。这一提法引发了互联网企业的强烈反响。
社交电商诞生时间不长,短短时间内已有拼多多、云集、微盟等多家企业上市,但在庞大的市场和辉煌的成绩背后,也有着挥之不去的隐忧。
有人看衰,有人看好,俗话说阳光不锈,当一切越来越透明,这个行业也越来越正规,而这个透明化的过程也恰恰社交电商的祛魅化发展过程。
社交电商发展史社交电商的发展绕不开微商话题。
2011年,伴随着微博的兴起,中国微商个体销售尝试开始。
2013年,一个叫“俏十岁”的面膜,借用微信的朋友圈开始大卖。2014年,在没有一名正儿八经销售员的情况下,俏十岁这个微商品牌卖出了超过4亿元的面膜。
创富神话面前,压抑了多年的传统零售如同抓住救民稻草一般,纷纷试水微商。富士康卖起了手机,向百万员工招募分销商;海尔选宣布招募3万名创客;国美则向旗下30万员工发出人人微店的进击令,业绩与工资直接挂钩;甚至国企中粮也在朋友圈卖起了食品、保健品。
而直到2015年,社交电商大幕才徐徐拉开。这与微商创业团队的快速发展密不可分。
然而微商催生的创业者,成长在缺少监管的情况下,三无货、假货泛滥。央视315曝光毒面膜之后,微商神话俏十岁一夜之间失去80%销量,微商生态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。
而此时的社交电商发展开始如火如荼。2016年,被称为现象级社交电商平台的拼多多横空出世,并且在3年后成功赴美上市。
与此同时,市场监管也在不断增强。2017年,云集因涉嫌传销被罚款958万元。
而在2018年,上市的拼多多引爆了社交电商的发展。此后资本大量涌入,拼多多、云集、微盟等陆续成功上市,社交电商愈发得到资本市场认可,行业发展进入了快车轨道。
但在今年3月,花生日记又因涉嫌传销(直销)违法行为,被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4日责令处罚150万元,没收违法所得7306.58万元,成为迄今为止最大的社交电商最大的单笔罚单。
可以说,社交电商一边是飞速发展的市场火焰,一边是深不可测的传销大海。
传销的阴云之所以散不开,则是因为这些平台不约而同地采用了“会员制”。
社交电商会员之痛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,电子商务新模式的合法性、合规性问题日益引发关注,甚至成为行业发展的痛点。
其中社交电商面临的问题尤其具有典型性,“涉传”问题,成为悬在社交电商从业者头顶上的“达摩克里斯之剑”。
对此,需要深入思考,认真研究。
社交电商的核心是去中心化,过去常说的四种社交电商形态,无非是各大平台在拿捏“社交”比例的差异。
比如拼多多是以微信为依托成长起来的,它的社交性主要体现在拼团拼购上,实际是电商为主,社交为辅;小红书这样的内容社交电商平台,则是内容为主,社交为辅,电商更次之;再到未来集市,变成了社交与电商各占一半。
社交、帮带,这种鲜活的生活因素越浓烈,电商这一门生意就会有更多的变数。但社交属性越大,传播起来就越有力。
8月,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中指出, “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,实行包容审慎监管”。
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、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、教授薛军曾指出,对于电商新模式的合法性判断,大体要遵循三个基本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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