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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微信指数”是否将颠覆传统新媒体营销模式?

    微信指数,对于未来营销效果评判肯定是一个有趣的东西,,具体如何使用,是用到竞品分析,还是热点预测,甚至某些猎奇的使用方法(互联网大佬朋友圈影响力排行榜等)。不如一起去期待看看。

    “微信指数”是否将颠覆传统新媒体营销模式?

    “微信指数”是否将颠覆传统新媒体营销模式?

    早在去年年底,百度上线蓝天算法,旨在打击用新闻源去售卖软文的行为,就引起过公关、媒介的唏嘘。不过,日子还是照样过,只要标题不要如微商广告般夸张,新闻源收录依旧是发稿公司保证效果的指标。直到前段时间,百度又打算取消新闻源,公关、媒介奔走呼告,俨临大敌,但反而成就了一波自媒体呼吁大家克制的热点。

    幸运的是,在面对“公关”的问题上,百度注定永不孤独。虽然,黄鳝和国足极大刺激了广大男性的荷尔蒙,但微信选择这个时间点上线“微信指数”,却恍如北京的天气,在这个春寒料峭的3月同百度一起给荷尔蒙和公关营销行业吹起了冷风。

    但“冷风”终归是冷的风而已,冷、很冷、更冷也只是程度副词。比之去用“大厦将倾”、“行业地震”等这样的标题党词汇,我们还是需要更加理性地看待这个问题。

    在我看来,说微信指数要颠覆传统新媒体营销模式,运营下岗,公关失业,显然不那么可信。

    首先,任何一个行业或者产业发生剧变,一定是从它的生产要素发生剧烈的变化开始,微信指数显然不可能做到。其次,新媒体营销的渠道一直在增加,营销的价值考量也不是定数,微信指数的出现只是营销细化的产物,只能说明一个问题,即:未来的营销肯定是越来越不好做的了。最后,微信指数是源自腾讯对“效果广告”的追求,实际是对07年提出的“腾讯智慧”的一以贯之。

    以生产的角度看营销

    公关、广告、营销行业始终是传统行业,只是在互联网大行其道之后,多了新媒体这么一个渠道,它们本质上想要帮企业主实现的东西,从诞生之初就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。当然,除了4A有确切划分,在互联网体制下的企业丛林里,公关+广告+营销咨询早就成了夹杂在一块的混合物。

    一家传播咨询机构,他既做公关,又做营销,有的时候还接广告的活。所以,本身在现实中公关、广告、营销就非常暧昧。因为,小的供应商太多,以至于根本无法准确定位这三者到底如何划分。但从核心的内容生产要素来看,全然又只有这么几个东西——内容需求者、内容生产者和内容执行者。

    内容需求者以甲方公司为代表,除了传统快消、车企、3C真的有营销的成分,对互联网公司的APP或者硬件,以至于CEO的某句话的包装,只能说是带有营销属性的传播。传播的诉求当然通俗来说也很简单,一是要四方来贺(我自己说好不行,要第三方、第四方都说我好),另一就是刮目相看(我是广告,但我不想让你觉得我是广告)。

    以此为原点,延伸出文案策划、软文撰写、媒介购买/投放、效果汇总的产业链。内容生产者和执行者往往是一体,但也不尽然,有的执行者也会是丙方的角色。所以,甲、乙、丙既是内容生产要素的构成,又是这一产业链生产关系的集合。其中,乙方与甲方斗智斗勇,又成为这个行业里不可或缺的风景线。

    因此,微信指数改变了什么吗?其实并没有。它没有让乙方变成甲方,也没有让丙方变成乙方。从生产环节来看,也只是在效果汇总里多了几页PPT而已。就生产效率而言,它更之于传统的营销途径压根没有革命性的提升。比如,我们不会因为我们的车上挂了一个行车记录仪,就认为车的工具属性就发生了极其猛烈的质变。用在微信指数对于整个营销环境也一样。

    当然,新媒体区别之传统媒体,就是生产要素、生产环节、生产关系的变革。应该说,近代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,并没有形成成熟的广告产业。我们所熟知的广告展现形式,最早的是大前门、好美丽香烟的墙面宣传海报,但这个时候广告的生产要素是非常单一的。

    直到广播、电视兴起,方才有了生产关系的演变。单纯雇人贴海报,已经满足不了广告主对投放效率的需求,经济动因和媒介变化的双重驱动,让广告进入电视广告、电话广告,以及报纸杂志广告的时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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